我们已经学习了德语语法四格中的三个格:第一格、第三格和第四格。第二格是用于表达从属关系。
我们可以通过一个支配第二格的名词(第二格定语)对名词进行补充,并表达从属关系。当名词前的第二格定语是一个名字时,词尾会加-s。
Das ist Selmas Handy.
Das ist Sebastians Gitarre.
当名字的字尾是s音时(-s、-ß、-z 或 –x),词尾不加-s只标撇号:
Das ist Max' Fahrrad.
德语语法术语: der Genitiv: 德语的名词共有四个格,又称为Fälle 或 Kasus。当名词在一些特定介词后面,或作为另一个名词的定语存在时,该名词会要求一个第二格。第二格定语可表达从属关系。其冠词有下列形式: des/eines、 der/einer、 der/-。阳性和中性名词以及人名后面通常会加-s。 |